簡牘是對我國古代遺存下來的寫有文字的竹簡與木牘的概稱。用竹片寫的書稱“簡策”,用木版寫的叫“版牘”。超過100字的長文,就寫在簡策上,不到100字的短文,便寫在版牘上。寫在版牘上的文字大多數是有關官方文書、戶籍、告示、信札、遣冊及圖畫。
簡牘流行于東周至魏晉時期,大約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3世紀之間。簡牘的制作是把竹子、木頭劈成狹長的小片,再將表面刮削平滑,這種用作寫字的狹長的竹片或木條叫做竹簡或木簡,較寬的竹片或木板叫做竹牘或木牘。簡的長度不一樣,有的三尺長,有的只有五寸。經書和法律,一般寫在二尺四寸長的簡上。寫信的簡長一尺,所以古人又把信稱為“尺牘”。每根簡上寫的字也不一樣多,有的寫三四十個字,有的只寫幾個字。較長的文章或書所用的竹簡較多,須按順序編號、排齊,然后用繩子、絲線或牛皮條編串起來,叫做“策”或者“冊”。
在紙發明以前,簡牘是中國書籍的最主要形式,對后世書籍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直到今日,有關圖書的名詞術語、書寫格式及寫作方法,依然承襲了簡牘時期形成的傳統。簡牘的普及推動了古代文學、歷史、哲學等多個領域的發展,為后世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產。2023年,云南晉寧河泊所遺址出土簡牘1萬多片,其中2000多片寫有文字。2023年,考古人員在里耶古城遺址新發現13口古井,并從井中帶出有機質的竹木材料物質,形狀非常接近簡牘。